我院一届七次职代会审议通过“职级、薪酬、绩效考核三项体系建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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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2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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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于学光讲话
7月14日上午,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会组织召开一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职级、薪酬、绩效考核“三项体系建设制度”,这是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孟欣主持,设计院25名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于学光在会上指出,第一,人力资源三大体系的建立和推行是事关设计院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他提出3个不得:“由不得”,三大制度体系是中建系统内执行的严谨体系,设计院必须推行,这也是国有企业改制的大势所趋;“等不得”,三大制度体系符合建立现代企业精神,将人的数据化和工作内容可视化,是科学的管理和运营体制的要求;“虚不得”,三大制度体系下,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实现责任到人,量化指标全部进入数据系统,有利于实现设计院“让创造价值的人得到标识和尊重”的价值观。第二,强化制度的刚性执行,我院要按照PDCAS循环方法推进执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问题,要给予妥当的答复和解决。各单位负责人要作为三大体系制度落地的第一责任人,要纳入年底考核。要通过制度运行增强员工价值自信。第三,设计院要以三大体系确立为契机,贯彻落实“十三五”战略规划中的人力资源规划。我院要坚定转型升级战略,而战略实施依靠的核心是人。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体系中,设计院全员要转变认知、积极开拓、奋勇拼搏,以“价值创造”为出发点,担起改革开放的重任。
会上,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孟欣介绍了“三项体系建设制度”的起草制定背景、目的、时间安排、征求意见和修订完善的过程。她介绍了设计院的“三项体系建设制度”从今年年初开始,1—2月份重点工作是做好内外部的调研、调查了解员工的岗位设置、薪酬水平、职责能力等,3月完成“员工职级管理办法”的初稿,4月完成“考核管理办法”,5月完成“薪酬管理办法”,6月对全体员工的职级和薪酬进行试套接,同时进行制度评审和三大体系的宣贯。经过认真的比较和调研、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三大体系累计修改完善达20多次,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凡涉及职工薪酬福利的重大事项应提交职工代表会议审议决定”的要求提交我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人力资源部高丽娟同志就“职级、薪酬、考核”三项体系管理制度进行介绍。职工代表审议了“三项体系建设制度”,反馈了职工们关注的薪酬构成、考核标准等问题。会上,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会一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员工职级、薪酬、绩效考核三项管理制度的决议》。